近年來,青島市以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創建為契機,扎實落實市基礎教育優質資源倍增三年行動計劃和“十四五”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,持續推動全市學前教育優質普惠發展成果。目前,全市10個區(市)全部創建為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。全市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穩定保持在95%以上,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提升至63%,優質園占比超過90%。
一、堅持資源供給提量,不斷提升公益普惠發展水平
一是科學實施規劃建設。七部門聯合印發《青島市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管理辦法》,建立土地劃撥、無償代建的配套園建設模式,明確配套園與居住區建設“六同步”。主動適應人口變動帶來的排浪式影響,在城市更新和人口流入的重點區域加強幼兒園設點布局,同時有序推進薄弱園撤并科學調整學前教育設施布局規劃,連續三年將農村薄弱園改造納入市重點民生實事項目,市、區(市)兩級累計投入6900多萬元,完成改造農村薄弱園183所,顯著改善農村幼兒園辦園條件。二是擴增公辦普惠學位。大力推進公辦園建設,落實新建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全部舉辦為公辦園政策,通過“一長多園”模式將新園舉辦為優質公辦園分園,實現“辦一所、優一所”;鼓勵區(市)通過回租回購民辦園、政府購買學位等路徑增加公辦學位資源,支持國有企業辦園并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。近三年,全市新增公辦幼兒園211所,新增公辦學位5.6萬個。大力支持普惠性民辦園發展,健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分級管理制度,按照評價等級確定政府補助標準,及時撥付生均定額補助資金,有效提升辦園積極性。三是積極推進公益服務擴容。創新實施“長幼隨學”政策,讓同一家庭多孩同時在同一幼兒園入園,惠及幼兒2000余人。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舉辦托班,對符合條件的托育服務給予保育費補助和生均經費補助,完成全市280多所幼兒園開設托班備案,可提供托位超1萬個,有效滿足部分家庭托育服務需求。開展幼兒園延時托管服務試點,明確人員配備、活動內容、收費標準等政策,全市近600所幼兒園提供延時托管服務,惠及6000余名幼兒,妥善解決幼兒離園后無人照管問題。
二、堅持保育教育提質,重點攻堅幼兒園內涵建設
一是持續推進聯盟辦園改革。以擴優提質為目標,充分發揮優質園示范帶動作用,建立優質公辦園辦分園、合作辦園、鎮域一體化辦園、發展共同體等多元聯盟模式的運行和保障機制,市級層面組建了12個實驗項目園聯盟和15個跨區域城鄉聯盟,促進理念、人員、資金、管理等要素在園所間流動,推動幼兒園從“單打獨斗”轉為“組團發展”。建立聯盟內互評、區級全面評、市級抽評的三級評價體系,提升聯盟辦園效能。目前,全市聯盟辦園已實現全覆蓋,在優質園創建、規范辦園、基層教研等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。二是扎實推進幼兒園創優。按照省級示范園8萬元、省級一類園5萬元的標準,對新創建的優質園進行市級財政獎補,將優質園創建與公辦園收費、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掛鉤,激發幼兒園提質創優的內在動力。建立省級一類幼兒園抽檢制度,對不合格的幼兒園及時摘牌降類,鞏固優質園創建成效。三年來,認定省級一類幼兒園730余所、省級示范幼兒園240所,全市優質園占比提升30個百分點,目前已超過90%。三是聚力提升內涵發展水平。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學前專干、教研部門學前教研員、幼兒園資深業務園長、高校學前教育專家等組成的學前教育督學隊伍,以省學前教育游戲活動實驗區和幼小銜接實驗區建設為契機,加強課程建設、游戲活動、幼小銜接的研究實踐,推動實施科學保教。第一批省級游戲活動實驗區(園)全部通過科學保教引領區(園)認定,省級幼小科學銜接實驗任務全面完成,推出了一批幼兒園和小學銜接的主題課程,西海岸新區第一幼兒園榮獲基礎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。
三、堅持發展保障提效,努力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
一是持續加大財政投入。進一步向學前教育傾斜財政性教育經費,2023年全市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投入超27億元。近三年,市級安排學前教育專項資金及國家轉移支付資金共2.8億元,對各區(市)開辦公辦園、創建優質園、改造農村園、提升保教質量等進行精準支持。二是全面加強隊伍建設。大力招聘編制(含人員控制總量備案)教師,不斷提升幼兒教師學歷水平,“十四五”以來累計招聘4000余人,大專以上學歷占比超過99%,本科以上學歷占比達到53%。幼兒園名師名園長、骨干教師、新教師形成梯隊發展,省、市兩級名師名園長、教學能手、學科帶頭人達到700人。三是強化督導考核激勵。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評估核心指標納入區(市)政府教育履職評價和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,并建立區(市)年度學前教育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公示制度,每年對公辦率、優質率等重點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公示。針對重難點問題,建立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創建領導包片推進制度,強化督查;打造“督導一點通”信息化平臺,建立動態監測機制,實行數據實時采集,精準對標到每一所幼兒園,強力賦能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創建。建立獎勵機制,對通過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評估的區(市)給予資金獎補,充分調動區(市)創建積極性。